確定與D的設計合約
本週確定了與D的設計合約,
並請他們立即著手設計相關建築細項設計.
因為原地主申請的建照, 並未把建蔽率弄到滿
所以D建議先申請一次弄到滿的變更設計,
然後待設計底定, 再申請第二次設計變更,
避免因突然的法令規定改變, 而無法變更建蔽率.
雖然此舉會多衍生一些費用,
但也算比較保險的作法, 因此就叫他們做了.
另外他們也建議重新申請鑑界, 立界樁條.
讓圖面以及以後的工程, 有個基準, 也都同意了.
我請他們鑑界後先報開工,
免得夜長夢多, 如此就不怕任何的政策改變了.
如此, 蓋農舍的可能風險, 都已經排除到最低了,
剩下的便是設計與執行.
要蓋出自己要的房子, 真的不容易,
可以體會所有自建朋友可能歷經的辛苦,
不過我會樂觀面對,
反正 歡喜做 甘願受 !!